为做好我省2014年“特岗计划”实施工作,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》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(一)坚持面向社会、公开公平。
(二)坚持考试考察、择优聘用。
(三)坚持统一组织、分级负责。
二、招聘岗位计划
经省政府同意,我省2014年“特岗计划”招聘计划3251名(见附件1),其中初中特岗教师437名、小学特岗教师2814名。特岗教师岗位设在长丰县、利辛县、砀山县、萧县、灵璧县、泗县、临泉县、颍上县、颖东区、金安区、裕安区、寿县、霍山县、霍邱县、叶集试验区、金寨县、舒城县、泾县、石台县、枞阳县、潜山县、岳西县、望江县、宿松县等2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(区)和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区县的县城以下(不含城关镇)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。